历史回眸

我国研究生教育恢复招生培养40周年

日期:2018-07-30 档案馆/校史馆 4031

      

       编者按: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研究生教育恢复招生培养40周年,《中国研究生》杂志特开辟“开拓进取四十年”专栏,于2018年下半年,对我国研究生教育40年来的发展成就进行全景式宣传报道,展现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宣扬从研究生教育薄弱到研究生教育大国,并向研究生教育强国迈进的宏伟篇章,从中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回顾与前瞻展望的视角,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

 

我国研究生教育恢复招生培养40周年

 

       按历史脉络,今年应该算是我国研究生教育100周年;按历史阶段,我国研究生教育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17~1949年、1949~1965年、1978~现在。我国研究生教育自1978年恢复招生培养之后,真正进入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轨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经过40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学位授权的总体布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有力支撑了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跃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正在向研究生教育强国强劲迈进。

1949年以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情况

       1911年辛亥革命结束后,中华民国政府陆续发布了《大学令》《专门学校令》《大学规程》,规定专门学校设预科、本科和研究所。1917年,蔡元培任北京大学校长,开始成立了文、理、法研究所,1918~1919年,三科9个研究所共招收148人,这是我国最早招收的研究生。清华大学于1925年成立清华学校研究院国学门(通称国学研究院),1925年和1926年各招29人,前后共招收四届74名。截至1947年,全国有33所高校59个学院设有156个研究所,到1949年,研究生人数达424人。1935年,国民政府公布《学位授予法》,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学位分级细则》及《硕士学位考试细则》,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博士三级。1935~1949年,授予200多名研究生硕士学位,未授予博士学位。由于当时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研究生教育在我国艰难起步,有了初步的发展,也形成了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有关制度,但规模小、办学条件困难、招生时断时续、办学不规范。

1949-1965年我国研究生教育情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少数高校设有研究所,培养少量研究生。1950年5月2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收新生的规定》,要求研究生招考尤应注意与国家建设之密切联系,严格选择思想进步、学业优良、有研究能力及培养前途的青年。1951年6月11日,中国科学院、教育部联合印发《1951年暑期招收研究实习员、研究生办法》,指出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机构与中央教育部所属高等学校研究部为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决定招收各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各校研究生,全国拟招收500名,最后实际录取276人。1951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大学和专门学院得设研究部,修业年限为2年以上,招收大学及专门学院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与中国科学院及其他研究机构配合,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和科学研究人员”。这是新中国建立后首次用重要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研究生教育在我国整个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1966年6月27日,高等教育部发出《关于暂停1966年、196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自1966年起,“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全国没有招收研究生。1945~1965年,全国共招收研究生2.3万人,其中毕业1.6万人。

1978年我国研究生教育恢复招生情况

       1977年,邓小平同志刚恢复工作不久,就果断地决定要立即恢复高考,恢复招收培养研究生。1977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其附件《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指出,培养科技人才,教育是基础。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高等学校,凡是教师条件和科学研究基础比较好的,应从今年起,在办好普通班(注:指大学本科教育)的同时,积极招收研究生。1977年11月3日,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出1977年招收研究生具体办法的通知。1978年1月1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197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决定将1977、1978两年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合并进行,一次报名、同时考试、一起入学,统称为1978届研究生。1978年4月3日,教育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下达1978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计划1978年全国招收研究生8986人。招生工作7月底结束,报考人数达63500人,经考试录取10708人,突破了一万人。1978年10月9日,中共中央转发国家科委党组提出的《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指出,中国科学院、高等学校,特别是重点大学要逐步扩大研究生的比重。

       1978年1月26日,教育部下发《关于197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工作等,作了具体安排。1978年8月4日,教育部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发出通知,决定从当年录取的研究生中选拔出国研究生,主要学习理、工、农、医有关专业。1978年7月22日至8月3日,教育部召开研究生培养工作会议,明确了培养研究生在实现新时期总任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讨论了研究生培养工作。1978年11月,教育部发文《全国重点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新的“高教六十条”),在第五章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对研究生学制作出规定,从1978年起研究生学制二、三、四制并行,三年制的研究生,既要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又要完成毕业论文;两年制的研究生主要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进行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训练;四年制的研究生根据国家需要和学校条件,从二年制毕业的研究生中,择优选拔,再培养两年,着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写论文的工作。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科学研究人才和高等学校师资。第二十八条规定,研究生的培养,一般采取专家与集体相结合的办法,成立研究生指导小组,由学术水平较高的专家负责,充分发挥集体的作用。研究生在研究生指导小组或导师指导下,按照研究生的具体培养计划,学习必要的基础理论、外语和专门课程,掌握某一专题范围内的科学最新成果,并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1979年1月1日至17日,教育部召开研究生招生工作座谈会,总结经验,部署1979年招生工作,强调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由于恢复高考制度后招收的本科生尚无应届毕业生,这段时间生源主要是在职人员;由于十年动乱影响,优秀生源严重不足,为了严格保证入学质量,1979年和1980年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都没有完成,分别录取8110人和3616人,1978~1980年,三年共招收研究生22434人,接近1949~1965年招生总数,使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恢复发展有了良好的开端,并为我国学位制度的建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40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情况

       2018年,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恢复招生培养40周年。40年来,我国累计招生研究生近600万,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529万,博士研究生招生69万。目前,在校研究生近200万人,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第二大国。

从1978~1998年的20年间,我国每年研究生招生数不到10万人,21年间累计招生只有70万(还不到现在一年的招生人数),其中,博士生不到10万人。增长速度最快的是1981年,达到158.93%,最慢的是1980年,负增长达到55%,并且有6个年份是负增长。这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反映了我们对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把握还处于探索阶段。但这期间,是重要的打基础、构建制度阶段,在学位点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制度建设以及研究生教育规律探索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建设性工作,为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重要的良好基础。从1999~2008年的10年间,是持续快速发展阶段。其间,研究生招生年均增长率20.79%,最高年份是2000年,达到39.32%。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使我国在短期内实现了从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小的国家一跃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实现了立足国内独立自主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战略目标。2009年以后,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着眼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管理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培养质量,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程中迈出更大步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遵循内涵发展、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发展主线,综合改革力度、结构调整力度空前,先后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比较重要的政策文件,梳理起来有很多,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等等,文件出台之密集、涉及面之广、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影响深远。这些政策构建了新时代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形成了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走向。

       研究生教育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明确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明确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顶端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生力军,是高层次拔尖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科学研究潜力的主要标志,是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高等教育质量和国际竞争力的直接体现。没有强大的研究生教育,就没有强大的创新体系。

       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力度不断扩大。国家先后取消研究生院审批、国家重点学科评审、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备案,改革学位证书制发方式和管理办法。这些标志性的政府重点评审项目的取消,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从规模型、外延型向内涵型、质量型转变,发展形态从统一性、规范性为主导向个性化、特色化发展转变,发展动力从自上而下、外在推动为主向自下而上、内在追求为主转变,治理方式从以行政、项目、审批、微观、直接为主向以指导、引导、协调、宏观、间接为主转变。

       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影响深远。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完善研究生教育财政拨款制度,中央财政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同等对待;取消计划内、计划外研究生的双轨制。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硕士专业学位类型达到47个,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主干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已接近一半,与学术型硕士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大批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不断深化专业学位改革,促进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推动案例教学和实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专业学位高质量认证工作,专业学位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得到越来越普遍的认可。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日益健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学位授予单位为主体、学术组织、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三位一体的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评估工作采取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诊断式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相结合、以自我诊断式评估为主的方式进行,每6年进行一轮。完善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5%左右。教育部颁布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情形、学位授予单位和导师职责以及各有关主体作假行为的处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学位授权审核机制日益完善。改革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制定申报指南和学位点申请基本条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不断优化博士硕士学位点结构。学位授予单位可在授权点数量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进行学位授权点的自主撤销和增列。稳步推进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扩大学校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形成特色优势。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进入新阶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国家先后实施“211工程”“985工程”等重点建设基础上,创新实施方式,坚持久久为功,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着力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我国研究生教育恢复40年来,研究生教育战略地位逐渐确立并不断提升,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日益增强并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制度不断健全与成熟并更具竞争力。研究生教育正在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更加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加突出科教结合和产学结合,更加突出对外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研究生教育也进入了新的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伴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定步伐,我国研究生教育也必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耸立在中国大地上、闪耀在世界舞台上。

       注:历史性资料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史》(吴振柔、陆叔云、汪太辅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